怀化日报|中方县法院 “事心双解”暖民心
2024-03-26 08:20:52          来源:怀化日报 | 编辑:杨丽群 |          浏览量:4205

本报讯 “爸,叔叔,你俩争了这么多年也没争出个结果,两家关系也越来越紧张,这次听我们的,就按法官说的办!”日前,经中方县法院中方法庭有力化解,在原告潘某松家,一起长达多年的林地纠纷尘埃落定,两家人握手言和,双方心里多年的疙瘩终于化解。

2007年,被告以发苗秧为由向原告借半亩林地,原告表示同意。2019年清明节,原告发现被告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了杉树,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让自己丧失了未能在此林地上种植树木的受益机会,造成可得利益的损失,要求收回土地。被告则认为自己在该土地上种植杉树,前期开荒已经付出了劳动,且该杉树已有近20年的树龄,产生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如归还土地则要求原告给予其经济补偿,双方因补偿金额未达成一致,产生纠纷。

办案法官通过庭前详细阅卷,与当事人耐心沟通,了解到原、被告的儿子之前是很好的朋友,因为父辈间的纠纷,彼此友谊也受了影响,并且他们也不想父母再争执下去,法官当即决定以此为突破口进行调解。通过多次与双方儿子释法明理,细说其中利害关系,多次电话沟通,并前往双方家里做工作。

法官将法理和情理春风化雨地融进调解中,经过多轮调解,双方终于松口,一致同意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被告种植在原告林地上的杉树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经济损失3000元。 (高海香 陈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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